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各招生省份相關招生文件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第二章  學校概況及介紹

第四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學校標識碼:4132013752

3、學校性質:省屬公辦

4、辦學層次:專科

5、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6、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五條  學校介紹

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是鹽城地區第一所省屬公辦高職學院,是服務地方經濟主戰場的省級示范性綜合型高職學院,是江蘇省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學校是江蘇省首批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基地,江蘇省沿海經濟帶高職院校技術轉移聯盟牽頭單位。

學校先后獲得全國紡織行業人才培養示范單位、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江蘇省高等學校和諧校園、江蘇省平安校園建設示范高校等省級以上榮譽50多項,兩次榮獲省屬高校綜合考核第一等次,榮膺全國高職院校育人成效50強、國際影響力50強。

近年來,師生參加各類技能大賽獲得國家和省級一、二等獎160多項。

第三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六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委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中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學校招生監督舉報電話為0515-88583910。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錄取政策與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績為主要依據,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在政審、體檢合格、考分達到各省同批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生省份規定的比例調閱檔案。

第十二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即先按總分從高到低排隊,并按排隊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 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

第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在專業課考試及文化課考試合格的基礎上,按藝術類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藝術類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

第十四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  錄取與入學

第十六條  被學校錄取的考生,經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校招生就業處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名單同時在學校招生網站http//zs.yctei.cn上公布。

第十七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應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逾期不報到者,按曠課處理;未請假超過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招生規定進行體檢復查,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等對學生、學籍進行管理;按照專業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修滿規定課程和學分、成績合格者準予畢業,并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  學校各專業學生入學后外語教學課程均為英語。

第七章  收費標準

學校類別

專業類別

專   科

文科類

4700

工科類

5300

藝術類

6800

體育類

4800

第二十一條  新生學費標準按照蘇價費[2014]136號《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具體學費標準如下:

單位:(元/生·學年)

第二十二條  住宿費標準:1000元/生·學年,按照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文件《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出臺的相關文件為準。

第八章  獎學金、助學金與貸款

第二十三條  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生源地銀行申請貸款支付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政策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  家庭有特殊經濟困難的省內外新生,可依據學校有關評定標準,每年可申請2300-4300元的助學金;學校還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等獎勵項目,發放標準按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設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九章  聯系途徑

第二十六條  學校聯系途徑為:

招生咨詢電話:0515-88583915、4001580515  

傳真:0515-88432105

學校網址:http://www.yctei.cn 招生信息網http://zs.yctei.cn

學校地址:鹽城市解放南路285號

 

微信公眾號:ycgyzb招生咨詢QQ:1413825393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度招生。

第二十八條  本規則未盡之處,按照教育部及相關省招生政策及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鹽城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