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學校全稱:欽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英文名稱:Qinzhou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院校代碼:14693。
辦學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西環南路89號。
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層次和學制:專科,三年。
學校簡介:
欽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2020年4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設立,同年5月通過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廣西北部灣地區唯一的幼兒師范類高等專科學校,是教育部“1+X”證書制度試點院校。
學校主校區地處欽州市主城區西環南路,交通便利,教育文化底蘊深厚,校園內古樹參天,環境優美怡人。合浦校區位于“南珠故郡、絲路首港”——合浦縣城的原欽州市合浦師范學校,有90余年的辦學歷史,師范風骨錚然,被譽為“珠鄉園丁的搖籃”;校園內擁有國家3A級旅游景區古跡東坡亭、田漢亭等,《國歌》詞作者田漢盛贊其為“青年讀書求學的好去處”。
學校立足北部灣、面向廣西、輻射東盟,服務八桂教育和西部陸海新通道的建設,踐行“幫助想當老師的人成為好老師”的辦學理念,以“格物致知,修身立德”為校訓,營造“師·悅”學校文化。潛心深耕學前教育,悉心培養“身心兩健、德才兼備、藝有專長”的優秀人才。
學校現有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舞蹈表演、美術教育、藝術設計、體育教育、應用英語、行政管理、電子商務、體能訓練、中文、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等15個專業,目前在校生8000多人,學校辦學規模為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
學校堅持高質量發展的理念。高起點、高標準推進校園現代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學生公寓寬敞明亮,上床下桌,空調、熱水、網絡等現代設施,一應俱全。教育教學設施完備先進,滿足新時代教師職業教育需求,建有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早期教育等專業的實訓基地,助您在大學生活中暢游學海,提升技能,學有所成。
學校各項工作碩果累累。教師在各類教學比賽中獲國家級、省級大獎100余項,學生在各級各類的技能大賽榮獲省級以上獎項100余項;學校有2本教材通過了首批“十四五”自治區職業教育規劃教材審核,有4個專業獲自治區示范特色專業及實訓基地建設項目立項建設。學校建有附屬幼兒園,啟動童悅幼教集團加盟園項目,打造擁有自主品牌的高品質幼兒園,目前童悅幼教集團加盟園數量已達5個。學校先后被評為“自治區文明校園”“欽州市幼兒教育人才小高地”“欽州市藝術教育人才小高地”。
第三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欽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招生對象為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其他類型招生工作請參閱我校相應招生簡章。
第四條 學校面向廣西、貴州、四川、云南、湖南、重慶、江西、廣東、福建、黑龍江、遼寧、陜西、吉林省、山東省、山西省、湖北省等省(區、市)招生,實際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開展錄取工作。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學校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專業計劃
第八條 2024年招生專業有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舞蹈表演、美術教育、藝術設計、體育教育、應用英語、行政管理、電子商務、體能訓練、中文、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等15個專業,計劃招收全日制高等專科學生4000人,具體招生人數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為準,并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及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確定提檔比例,原則上比例為1:1,具體比例依照生源情況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而定。
第十一條 學校執行各省(區、市)的高職高專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錄取過程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原則上按照已公布的各專業招生計劃執行錄取;錄取期間學校可視各專業生源情況,對專業計劃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各類型專業的錄取原則如下:
(一)關于普通類專業的錄取。
學校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為原則,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進行專業安排。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按第一專業志愿錄取,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對調劑錄取和退檔的考生,本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二)關于體育類專業的錄取。
報讀我校體育教育、體能訓練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廣西區招生考試院或考生所在省(區、市)組織的體育類的專業統考并達到合格水平,且文化成績和體育統考成績均需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規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對于滿足以上條件的考生,我校執行各招生省(區、市)的投檔規定,依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體育教育、體能訓練的專業成績采用廣西區招生考試院或考生所在省(區、市)組織的專業統考成績為準,我校不另外組織校考。
(三)關于藝術類專業的錄取。
報讀我校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廣西區招生考試院或考生所在省(區、市)組織的藝術類的專業統考并達到合格水平,且文化成績和藝術統考成績均需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規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對于滿足以上條件的考生,我校執行各招生省(區、市)的投檔規定,依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藝術設計的專業成績采用廣西區招生考試院或考生所在省(區、市)組織的專業統考成績為準,我校不另外組織校考。
(四)關于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專業的錄取。
報讀我校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專業的考生,學校以“藝術統考分優先、遵循志愿”為錄取原則。對同批次進檔的考生,參加相應音樂類、美術類藝術統考并取得相應成績的,按藝術統考成績從高到低優先錄取,藝術分相同的情況下先錄取投檔分高的考生;錄完此類考生再按投檔分從高到低錄取同批次進檔的考生,直到該專業的計劃錄滿。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專業考生的藝考成績采用廣西區招生考試院或考生所在省(區、市)組織的專業統考成績,我校不另外組織校考。
(五)各省(區、市)各批次錄取工作結束后,我校將不受理考生的退檔申請。
第十三條 我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四條 男女生比例和民族成份不限。
第十五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與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與相關降分的政策規定,并計入總分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
第五章 體檢標準
第十七條 我校各專業錄取遵照執行教育部、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聯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學前教育專業不錄取口吃、色盲、有精神病史的考生;美術教育專業不錄取色盲的考生;舞蹈表演專業要求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員會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學費和住宿費均按學年制收繳,其中住宿費標準為:1500元/年·人(5人間)、1350元/年·人(6人間),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如下: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收費標準(元/年) |
1 | 570102 | 學前教育 | 三年 | 6500 |
2 | 570101 | 早期教育 | 三年 | 6500 |
3 | 520802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6500 |
4 | 570110 | 體育教育 | 三年 | 7000 |
5 | 570108 | 音樂教育 | 三年 | 7000 |
6 | 570109 | 美術教育 | 三年 | 7000 |
7 | 570310 | 體能訓練 | 三年 | 7000 |
8 | 550202 | 舞蹈表演 | 三年 | 7000 |
9 | 550201 | 音樂表演 | 三年 | 7000 |
10 | 550101 | 藝術設計 | 三年 | 7000 |
11 | 570209 | 中文 | 三年 | 6500 |
12 | 590206 | 行政管理 | 三年 | 6500 |
13 | 530701 | 電子商務 | 三年 | 6500 |
14 | 540105 | 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 | 三年 | 6500 |
15 | 570202 | 應用英語 | 三年 | 6500 |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了“獎、勤、貸、補、減、免”助學體系,強力打造勵志強能的發展型育人模式。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還專門設立特殊經濟困難學生的臨時補助項目,通過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多重舉措,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條 考生被錄取后,應在規定時間到校報到注冊,如不能按時,應向我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無故逾期不報到注冊的新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錄取資格復查,體檢或錄取復查不合格者,按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視情況調整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被錄取考生的戶口,可由考生自主選擇決定是否遷移,如辦理戶口遷移,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第八章 畢業與發證
第二十三條 學生修完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且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頒發經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學歷證書,學校名稱為欽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錄取等相關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與本章程如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欽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電話:0777-2596788、2596789(兼傳真)。
通訊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西環南路89號。
郵編:535000。
郵箱:qzyzzsb@126.com。
欽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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