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廳、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山西華澳商貿職業學院。學校地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工業園區創業街838號。英文譯名:China Australia Business College of Shanxi 。學校代碼:13914。辦學層次:高職(專科)。辦學性質:民辦。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辦學形式:全日制。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白峰 職務:院長。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院成立由主管院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院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第四條 計劃分配原則:根據畢業生就業率及教學資源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報省教育廳核準,由各省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計劃公布:來源計劃與專業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布渠道,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我院通過招生簡章與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 我院所設專業包括:計算機應用技術、商務英語、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管理、現代物流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大數據技術、電子商務、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商務日語、應用韓語、物聯網應用技術、連鎖經營與管理、建筑室內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風景園林設計、無人機應用技術、移動互聯應用技術、金融科技應用、社區管理與服務、信息安全技術應用、休閑體育、應用俄語、跨境電子商務、工業機器人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各專業招收英語、日語、韓語、俄語四個語種的考生。
第四章 入學考試
第六條 我院各專業錄取的學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文史類、理工類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安排專業;
對口升學錄取規則:
(1)根據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以考生總成績為主要指標,以德、智、體全面衡量考生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新生。
(2)嚴格執行省招辦有關對口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規定,按照省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線,按考生成績和志愿,從高到低投檔錄取。
(3)對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辦的規定加分投擋,錄取時承認加分。
第八條 學院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 體檢
第九條 按教育部和衛生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七章 專業設置及收費標準
第十條 各專業收費標準:三年制12000元/年。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收費標準(元/年) | 科類 |
1 | 440501 | 工程造價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2 | 440502 | 建設工程管理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3 | 530302 | 大數據與會計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4 | 530202 | 金融科技應用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5 | 530701 | 電子商務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6 | 530702 | 跨境電子商務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7 | 530602 | 連鎖經營與管理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8 | 530802 | 現代物流管理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9 | 440106 | 建筑室內設計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10 | 550103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11 | 550117 | 人物形象設計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12 | 440105 | 風景園林設計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13 | 510205 | 大數據技術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14 | 510102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15 | 460609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16 | 510106 |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17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18 | 590104 | 社區管理與服務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19 | 540106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20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21 | 570302 | 休閑體育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22 | 570204 | 應用韓語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23 | 570205 | 商務日語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24 | 570210 | 應用俄語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25 | 570201 | 商務英語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26 | 460305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27 | 5102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28 | 53050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3 | 12000 | 文理兼收 |
第八章 新生入學資格審查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組織進行全面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獎學金制度
第十二條 我院每學年根據學生的綜合測評成績設立各類獎學金:優秀考生入學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第十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程序
第十三條 我院嚴格執行國家在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四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入學前,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院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由學校核實認定后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十一章 頒發學歷證書
第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國家承認的專科畢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為“山西華澳商貿職業學院”。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山西華澳商貿職業學院招生委員會2024年4月22日審查通過,適用于山西華澳商貿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工作,自公布日起實施。
第十七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處: 0351-3624906
招生辦: 0351-3624907
傳 真: 0354-3993872
學院地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工業園區創業街838號
通信地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工業園區創業街838號
郵編:030031
網址:www.huaao.sx.cn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山西華澳商貿職業學院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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