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條 為保障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貫徹落實“陽光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基本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校標識碼:4136012976

第三條  辦學層次:專科,學制:三年,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  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開發區楓林東大街168號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下羅校區

郵編:330013

江西省贛江新區永修組團湖東新區樣式雷大道1號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贛江新區校區

郵編:330300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2024年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學校招生錄取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七條  對于按院校志愿先后順序投檔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進檔考生,如未錄取滿額,可根據計劃執行情況錄取下一級志愿考生,以此類推,不設志愿級差。對于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以分數優先原則擇優錄取進檔考生。

第八條  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專業”為錄取原則。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考專業錄取滿額時,作退檔處理。

第九條 考生身體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條  對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共設有46個招生專業,具體專業如下表所示:

隸屬分院

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車輛工程學院

(下羅校區)

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

500602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500603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500210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500211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460701

新能源汽車技術

460702

智能網聯汽車技術

460704

電氣工程學院

(贛新校區)

電氣自動化技術

460306

電梯工程技術

460206

工業機器人技術

460305

光伏工程技術

430301

機電設備技術

460202

機電一體化技術

460301

智能控制技術

460303

智能機電技術

460302

管理工程學院

(贛新校區)

大數據與會計

530302

電子商務(中外合作辦學)

530701

工程造價

440501

跨境電子商務

530702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520802

機械工程學院

(下羅校區)

飛行器維修技術

460607

工業產品質量檢測技術

460119

工業設計

460105

機械設計與制造

460101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460104

模具設計與制造

460113

數控技術

460103

智能焊接技術

460110

智能制造裝備技術

460201

飛行器數字化制造技術

460601

人工智能學院

(贛新校區)

集成電路技術

510401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510209

無人機應用技術

460609

物聯網應用技術

510102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

510106

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

510108

工業互聯網技術

510211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510101

信息工程學院

(贛新校區)

大數據技術

510205

動漫制作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510215

計算機網絡技術

510202

計算機應用技術

510201

軟件技術

510203

視覺傳達設計

550102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510207

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510208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根據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的收費標準,學校2024年普通類專業學費5000元/人/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學費12000元/人/學年。住宿費800元/人/學年。

第六章  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七章   入學與注冊

第十四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八章     頒發學歷證書

第十六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九章     其     他

第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相關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直接由學校招生部門負責。

第十八條 學校網址:https://www.jxjdxy.edu.cn

聯系人:袁彬華   聯系電話:0791—83805950。

第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網址(https://zs.jxjdxy.edu.cn/zsjz.htm)發布,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