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學技術職業學院近三年在河南錄取分數線(含2021-2023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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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3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邵陽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學院路
主管部門:邵陽市人民政府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國標代碼:12600
院校代碼:4715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邵陽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邵陽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 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是全國工商聯產教融合示范實訓基地。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職高對口類、單獨招生類(限湖南)。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政策、招生規模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組織實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律檢查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遵照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執行招生工作,對于違反招生紀律和招生政策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面向湖南、廣東、貴州、西藏、山東等5個省份招生,計劃數為2029人。學校結合國家、湖南省政策導向,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求,統籌考慮各地區普通高考和單獨招生生源數量和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地區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年度招生計劃表),報省教育廳招生考試部門向社會公布。學校不預留計劃。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我校2024年共設置26個招生專業。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如下表,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4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高考(對口升學)錄取時,應往屆生同等待遇,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招生類別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公共外語教學內容安排教學。
二級學院 | 專業 | 學制 | 計劃數 | 學費(元/年) |
建筑工程學院 | 工程造價 | 三年 | 45 | 5060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三年 | 81 | 5060 | |
建筑工程技術 | 三年 | 80 | 5060 | |
生物工程學院 | 動物醫學 | 三年 | 150 | 3300 |
寵物醫療技術 | 三年 | 50 | 3300 | |
藥品生產技術 | 三年 | 55 | 5060 | |
現代農業技術 | 三年 | 30 | 3300 | |
藝術創意學院 | 廣告藝術設計 | 三年 | 84 | 6050 |
電子商務 | 三年 | 140 | 3850 |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三年 | 50 | 6050 | |
財會工商學院 | 大數據與會計 | 三年 | 138 | 3850 |
金融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50 | 385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81 | 5060 | |
現代文秘 | 三年 | 55 | 3850 | |
電梯工程學院 | 電梯工程技術 | 三年 | 137 | 5060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三年 | 23 | 5060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三年 | 150 | 5060 | |
建筑消防技術 | 三年 | 22 | 5060 | |
汽車與智能制造學院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三年 | 63 | 5060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三年 | 108 | 5060 |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三年 | 96 | 5060 | |
智能網聯汽車技術 | 三年 | 23 | 5060 | |
信息技術學院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三年 | 76 | 8580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三年 | 145 | 5060 | |
軟件技術 | 三年 | 75 | 8580 |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三年 | 22 | 5060 | |
總數 | 2029 |
注: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依據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規定,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全國性高考加分)提檔。
第十五條 學校錄取是在各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各省考試院規定設置投檔比例。
第十六條 對于進檔考生,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進行錄取。投檔分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順序錄取,考生位次根據按各省位次排序原則產生。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按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八條 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 按照《邵陽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在我校當年招生專業范圍內轉換。
第十九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邵陽職業技術學院。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學院路梅子井
郵政編碼:422004
招生咨詢電話:0739-5301928、0739-5301616
招生咨詢郵箱:syzyedu@126.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www.syzyedu.com
監督投訴電話:0739-890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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